第六百零四章《汉日友好合作条约》-《明末草头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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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六条:日本国王登基退位,需要有大汉皇帝的圣旨认可。

    第七条:大汉商民于日本犯罪,拥有治外法权,日本方无权判罚,需移交大汉处置。

    第八条:允许大汉商人在日投资办厂,开采矿场。

    第九条:日本将石见银山,佐渡金山等十九座主要金银矿山移交大汉方进行开采活动。

    第十条:日本承认琉球独立。

    第十一条:日本削减军队规模,停止发展海军,火器部队,将冷兵器部队规模控制在十万以内。

    第十二条……

    剩下的,刘易基本上把《马关条约》大部分内容,都给小日本来了一遍。

    割地赔款,租赁租界,开放市场,开矿投资,治外法权能来的,不能来的,刘易都给小日本来了一遍。

    至于说小日本能不能同意……

    当大汉的火炮怼到天皇脑门上之后,这些都不是问题。

    天皇和德川忠信看完条约,两人差点一口气没过来当场去世。

    天皇想要表示自己的不屈,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此等条件,绝不可能!”

    “大日本绝对不可能答应!”

    天皇知道,如果自己签了这条约,日本就距离灭国不远了。

    使者却是冷笑一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呵呵,不同意?”

    “那两位就请回吧,仗接着打就是了!”

    “你们什么时候同意签字,我大汉什么时候退兵!”

    “呵呵,就是不知道这京都城,能挡我大汉天兵多长时间!”

    大汉的使者直接了当的威胁,让日本天皇和德川忠信面色难看。

    两人一时间根本拿不定主意。

    使者从椅子上起身,招呼着使团离开了营帐,走之前,回头对德川忠信和日本天皇说道。

    “给你们一个时辰考虑一下,这一个时辰之内,你们可以随意活动,哪怕是返回京都城,也不会有人拦你们。”

    “一个时辰之后,条约签不了的话,我大汉天兵会发动攻城,到时候,呵呵……”

    “两位好自为之吧!”

    大汉的使者很强势,但他有强势的资格。

    有大汉作为后盾,在谈判中,他表现的再强势都无所谓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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